自1994年出臺的《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建立商品房預售許可制度以來,該制度對我國的商品房市場建立和完善發(fā)揮了巨大的作用,目前仍是多數城市的主要銷售模式。有公開資料顯示,目前各主要城市商品房預售比例普遍在80%以上,部分城市甚至達90%以上?! ?/p>
但這個制度也產生了很多問題而備受詬病。近日,廣西擬選擇南寧試點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一事引發(fā)社會廣泛關注。實際上,在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有多位代表或委員不止一次建議取消該制度。其中,第九屆、十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建三局原局長洪可柱教授在2006年的全國“兩會”上曾提出取消商品預售制度,引起了外界的強烈反響?!?/p>
近日,在接受《第一財經日報》專訪時,洪可柱認為,中國應當借助目前保障性住房大規(guī)模推進的良好契機,逐步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fā)展。
商品房預售制的“歷史貢獻”
《第一財經日報》:商品房預售制度實施的背景是怎么樣的?它對我國房地產市場的發(fā)展起到了一個怎么樣的作用?
洪可柱:上世紀90年代中后期,國家開始大力推行住房市場化,由福利分房向商品房轉變。這是一個背景。第二個背景是我們國家房地產開發(fā)的時間不長,當時房地產企業(yè)本身也處于起步發(fā)展階段,企業(yè)數量少、規(guī)模小,資金實力也比較薄弱。取消福利分房后,房產供給主體就是房地產公司了。而房地產企業(yè)本身發(fā)展還在起步階段,供給嚴重不足。第三,房地產市場的發(fā)展對國家經濟具有較大的拉動作用。房地產市場化改革和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是一致的。既然采取市場化運行,供給一下子無法滿足,力量又達不到,那么怎么辦呢,就學習國外的銷售模式?!?/p>
預售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開發(fā)商在蓋房子的過程中,供給方就可以預先收取銷售資金,從而滾動開發(fā),資金小、規(guī)模小的不足得到了解決。這樣的措施對迅速擴大市場是具有很大的作用的。這個制度起到了兩個積極作用,一個是房產市場的供給問題,推動房地產市場的迅速發(fā)展。第二是對經濟發(fā)展起到了一定的促進作用。
預售制度下消費者處弱勢
日報:目前,預售制度存在著哪些主要的弊端?
洪可柱:預售制度造成了商品房交易的雙方嚴重不平等。商品銷售最好的方式是現貨交易,使用價值、性能等等看完之后,就價格進行面議,而現在這個預售制度呢,開發(fā)商處于絕對強勢的一方,消費者處于弱勢者。
房地產的預售制,是在完全看不到實物的情況下,僅憑一個規(guī)劃圖和售樓書來交易,這本身就帶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很多售樓書都是吹得天花亂墜的,結果到收房的時候差得十萬八千里,例如偷工減料、建筑面積變更、房屋質量缺陷、預售房再抵押、延期交房甚至爛尾樓等等?!?/p>
房地產商品作為一種非常大的消費項目,有的人一生都買不了一套房子。這種商品不采取現貨交易,而采取期貨交易的話,在目前中國市場經濟機制仍然很不完善的情況下,對消費者的影響就很大了,這涉及到民生熱點問題。
預售制度解決了開放商的資金問題,也解決了地方政府的財政問題,但消費者的利益誰來保證?這個沒有解決,而這個是最根本的。
目前,我國房地產經過了十多年的發(fā)展,市場供給已經基本能滿足需求,在監(jiān)控難以到位的情況下,應采取現貨交易來解決這些問題。
日報:預售制度在縮短開發(fā)周期的同時,是否也進一步助長了房地產的投機炒作?
洪可柱:是的,預售制度給了開發(fā)商太多的炒作機會,最大的一個花樣就是假銷售合同,賣出多少多少,搞出一個緊張局面,價格不斷往上抬。
“商品房預售制度應該取消”
日報:實際上,此前在深圳等地也曾有提出取消房地產預售制度,但最后因為遭到強烈反對而作罷。反對者常會以預售制是國際慣例為由。在您看來,我們的預售制度是否真正與國際接軌呢?
洪可柱:國外的預售制,它有一個監(jiān)管的問題,即實施第三方監(jiān)管。而且只是先交一小部分訂金,而不是全面繳納。這部分錢由第三方機構進行監(jiān)管,而不是直接交給開發(fā)商。而我們的預售制度是消費者付完首付,剩下的錢由銀行直接將消費者的貸款打給開發(fā)商,開發(fā)商一下子就收到了購房的全款。從交易的原則和市場經濟的規(guī)律來看,這都是很不合理的。商品經濟交易制度是等價交換,這是最基本的商品交易制度。沒有形成完整的商品,我怎么把房子交給你?
日報:也有一種意見提出,不應當取消預售制度,而應該進一步加以完善?
洪可柱:不取消預售制度也可以啊,但那只能先交一部分訂金,不能付全款。而且這個訂金必須由第三方監(jiān)管掌控,一定要第三方來負責。第三方包括擔保公司、社會上有監(jiān)督職能的社會團體和機構,完成交易后,它要收取一定的費用,但它必須履行好保管和監(jiān)控的職責,這就從制度上來完善。但我認為,因為這個制度本身存在較大的漏洞,監(jiān)督很難到位的,還是最好取消預售制度。因為市場經濟發(fā)展到現在,不應該再給那些空手套白狼的人有可乘之機,應從監(jiān)管和法律上杜絕那些人生存的空間。從這個角度上來說,我覺得商品房預售制度應該取消。
抓住保障性住房建設契機
日報:也有不少人擔心,取消商品房預售制度后,開發(fā)商的開發(fā)周期將大大拉長,短期內市場上提供的房子將會減少,這反而會進一步助推房價?
洪可柱:不會。因為最近及各省的人大會議都已經在落實中央的政策,正準備下大力氣建設保障性住房。這么一個范式形成以后,就穩(wěn)定了中低層人群的需求,而且應把中下層的界限再提高,那么這就可以保證這一部分人的問題。把這一塊搞好了,一部分開發(fā)商去開發(fā)商品房,一部分開發(fā)商去建設保障性住房,這樣房價就能穩(wěn)定在一定的水平。當然這有賴于地方政府在保障性住房上的投入。
日報:從期房到現房,這個轉變過程應該如何過渡?
洪可柱:應該抓住保障性住房大規(guī)模推出的契機,首先把保障性住房發(fā)展好。然后在一些城市先試點現房交易,然后再推廣開來,這個難度應該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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