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測數(shù)據顯示,房地產調控政策出臺后,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四個一線城市成交總價前十名的地塊中,多數(shù)被國企收入囊中。
具體來看,北京、上海分別有9塊土地為國企開發(fā)商獲得,其中分別有3家為央企(或央企參與),其余6家為地方國企;而深圳和廣州拿地的國企分別為6家和5家,其中絕大部分為央企,地方國企分別僅有1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各城市在新政后成交的總價最高地塊,無一例外為央企或地方國企獲得。
從一線城市總價前十位的地塊拿地企業(yè)來看,包括央企在內的國有企業(yè)拿地比例正在上升。深圳最為明顯,新政前國企在總價前十地塊中所占比例僅為4成,但新政后上升到近7成。北京、上海和廣州也存在類似現(xiàn)象。
但從總價前十地塊的平均金額來看,包括央企在內的國企在土地上的支出較新政前有明顯下降。如北京和上海新政后國企所拿地塊的平均總價均未超過15億元,不及新政前的1/3;而廣州和深圳的平均總價回落幅度更為顯著。這與地方政府的推地情況有關,但也表明新政后包括國企在內的開發(fā)商拿地開支普遍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