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上午,我到一家餐館吃飯,用1角的硬幣結賬時,店員竟表示他們店從來不收1角的硬幣,這讓我感覺既不可思議又挺氣憤!”1日上午,市民韋女士撥打本報熱線反映稱。
韋女士告訴記者,1日上午,她和朋友到市區(qū)平安路的一家小餐館吃飯,結賬時店員告訴她總共消費23.5元。“零頭部分中,我拿出5個1角的硬幣遞給店員,但對方說什么都不肯收,并執(zhí)意讓我用紙幣結賬。”韋女士介紹說。“當時這名店員說他們店里從來不收1角的硬幣,理由是很多顧客嫌麻煩也都不愿意要1角的硬幣。我聽了之后感覺非常不理解,難道商家有權力拒收硬幣嗎?”
當天中午,記者以顧客身份來到該餐館了解情況,當記者拿出10元錢和5枚1角硬幣要買一碗麻辣燙打包帶走時,遭到服務員拒絕。該服務員解釋稱,“1角錢太散了,我們店也不好用出去。”服務員執(zhí)意要求記者用整錢消費。“我只帶了這些錢,你買菜的時候用得出去啊。”在記者的再三堅持下,服務員才很不情愿地收了零錢。
為此,記者從銀行了解到,我國《銀行法》和《人民幣管理條例》明確規(guī)定,角幣是我國法定的人民幣輔幣單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收。拒收、拒用和以任何形式妨礙人民幣流通的行為都屬于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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