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臨沂市莒南縣人民法院坪上法庭成功調(diào)處一起小學生健康權糾紛案,案件三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對承辦法官所做的工作均表示感謝和滿意。
2013年11月21日的一個課間,莒南某希望小學五年級學生陳某與李某玩耍時,陳某從背后拉了趴在窗臺上的李某的腿,致使李某摔倒在地,將上門牙一顆撞斷、一顆撞裂。事故發(fā)生后,李某的牙經(jīng)臨沂市人民醫(yī)院診斷:成年后種植牙修復費用為5400元至13200元間,藥費、拍片費約300元、植骨費用約1100元。2014年4月2日,因賠償無法達成協(xié)議,李某將陳某及學校告上法庭,要求二被告賠償醫(yī)療費等28900元。
承辦法官接案后,認真分析了案情,考慮到原被告雙方均是未成年的孩子,又是同班好朋友,且被告陳某的父母均系聾啞人,其父已在前年的一場車禍中去世,母親也改嫁,陳某現(xiàn)在跟隨年邁的祖父生活,對于賠償,年邁的祖父實在無力全額承擔。承辦法官本著讓受傷的學生得到有效、健康的治療為目的,著重做調(diào)解工作。承辦法官一方面召集兩個孩子的監(jiān)護人,耐心從法理、情理的角度,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多一點諒解與寬容,勸說雙方互讓一步,盡可能化干戈為玉帛;另一方面親自去學校與校方協(xié)商,釋明相關法律法規(guī),講明學校應承擔的責任。經(jīng)過法官多次努力協(xié)調(diào),三方最終達成協(xié)議:被告陳某賠償原告7000元,被告學校賠償原告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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