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一飯店老板與顧客因價格引起糾紛,老板持刀造成一重傷一輕傷,案發(fā)后老板潛逃。五年間,老板化名輾轉在各地藏匿,但最終還是在集約化打擊突出犯罪“百日會戰(zhàn)”行動中落網。7月8日,這一潛逃五年的傷害案逃犯被臨沂市沂水縣警方在東北成功抓獲。
日前,在集約化打擊突出犯罪“百日會戰(zhàn)” 猛烈戰(zhàn)役階段,沂水刑警大隊按照縣局部署,成立專班加大重大積案攻堅力度,對市局督捕重大目標逃犯李某森(男,44歲,吉林省舒蘭市吉舒街豐廣村人)展開攻堅。李某森伙同李某祥于2009年2月28日,在沂水鎮(zhèn)長安村持刀將王某、張某二人捅傷,致王某重傷、張某輕傷。
案發(fā)后李某祥同年3月7日被抓獲,李某森一直在逃。李某森潛逃后,警方始終沒有放棄對其追捕工作,曾多次到其家中規(guī)勸,并逐一排查其親屬、朋友的社會交往情況以及可能出現(xiàn)的地點進行排摸、走訪,其家屬孩子也一同失去蹤跡,一直沒有獲得有價值的線索。李某森系沂水縣局追捕的外籍逃犯,由于獲取信息少、追捕成本高、抓捕難度大,先后在公安部門組織的“清網行動”、“攻堅行動”中漏網。
參戰(zhàn)民警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綜合分析,深度研判。6月25日,專案民警在情報中心配合下,經過網上追蹤、情報分析,獲取李某森重要關系人在沈陽市活動的線索后,立即飛赴沈陽,圍繞其關系人秘密開展偵查,搜尋李某森軌跡。經過連續(xù)13晝夜艱苦工作,于7月8日20時許在沈陽市皇姑區(qū)文官屯一民房內將潛逃五年化名“李軍”的李某森成功抓獲。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李某森交代了于2009年2月28日,在沂水縣長安村經營的飯店內,與顧客王某、張某因價格問題發(fā)生爭執(zhí),伙同弟弟李某祥(已判刑)持刀造成一重傷一輕傷的犯罪事實。案發(fā)后五年間輾轉多地潛逃,最終在東北落網。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森已被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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