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之聲:網友紛紛吐槽“樓市豈能由市長決定”
盡管有地方政府表示,價格備案管理目的是規(guī)范商品房銷售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但多數網友對地方政府出臺的“限降令”表示不解,認為無論是限購限貸,還是限漲限降,都應該只是政府的臨時干預措施,市場經濟情況下,不能遇到任何問題都一限了之。
@孫天宏:降價備案制度顯得非?;奶?,在樓市一個勁兒瘋漲的時候,沒有看到什么“限漲令”?,F在好不容易在市場調節(jié)下,房價有所松動,政府就急了,亂出昏招。
@潘石屹:反對在市場中任何形式的限購,無論是限漲還是限跌。這些行為都是在破壞市場。
@仲裁員火中蓮:無論是“限購令”和“限貸令”,還是“限漲令”和“限降令”,都只是政府對于市場出現“極端情況(暴漲暴跌)”的臨時性管制措施。市場正常時要少用,最好不用。
有網友表示,價格管制雖然短期可以起到平穩(wěn)價格作用,但無法從根本上改變供求關系,只能使價格動態(tài)平衡過程延長。如果被市場解讀為相反信號,甚至可能使市場情況變得更糟。如同“限漲令”促進了恐慌性住房需求一樣,房價“限降令”,則會進一步加大購房者的觀望氣氛,并促使開發(fā)商加大促銷力度。
@中國之聲:樓市清淡,消費者觀望,開發(fā)商降價走量,本是無形之手自我調整。有形之手若不甘寂寞,市場博弈將前功盡棄。商品房的合理價格,應當由市場起決定性作用,而不是市長。
@劉杉:在限價令背后,政府目的有三。其一,穩(wěn)定房價,從而穩(wěn)定住房需求,進而保證稅收;其二,穩(wěn)定房價,確保地價,在保障土地財政同時,避免地方債違約;其三,通過改變市場預期來促進開發(fā)投資,從而實現G D P增長目標。
@尹香武:以前各地實施限漲令、現在又搞限降令———就是開盤價必須經政府審批,尋租機會就來了。
雖然對“限價令”抱怨連連,但開發(fā)商也只能“無奈遵命”,當然,必須承認的是,在樓市極度火爆時期,通過“數字游戲”調節(jié)房價,某種程度上會影響購房者的預期,這或是“限價令”降溫樓市的唯一療效。亞太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認為,市場化的改革作為大趨勢,去行政化不僅可以平衡供需關系,更可減少對樓市預期破壞,讓樓市恢復市場本性。因此,一線城市的“限價、限售、限簽”調控該調整轉變,應該考慮逐漸取消并退出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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