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經(jīng)過路口時,服從交警的指揮闖紅燈通過,沒成想這一看起來很正常的行為卻仍被電子眼記錄下來并錄入違章。日前,市民張先生就遇到了這樣的事兒。
12月10日上午,市民張先生打來熱線反映,12月6日早上,他開車沿著市區(qū)濱河大道向西準備到臨沂大學附近,走到濱河大道與王莊路交會路口時,信號燈顯示紅燈,但路口中央執(zhí)勤的交警指揮向西的車輛繼續(xù)通行,他也就開車闖了紅燈通過。
“當時是早高峰,這段路車輛特別多,壓車比較嚴重,雖然是紅燈,站在路口中央的交警還是打起手勢示意車輛繼續(xù)通行,可能是為了緩解擁堵。我一開始也不大放心,但前面幾輛車也都在交警的示意下開過去了,而且我記得考駕照時有規(guī)定說先服從交警指揮,我也就沒放在心上,闖紅燈開了過去。”張先生說,之后自己也沒把這事兒放在心上,可前兩天,手機卻突然收到一條“車輛出現(xiàn)違章,請盡快處理”的短信,他就趕緊到附近的交警大隊查詢了一下,新增的違章果真是在這個路口闖紅燈造成的。
“我這都是服從交警指揮的,怎么還要被罰款扣分???”張先生認為,如果是自己故意闖的紅燈,那沒話說,可當時明明是交警指揮讓闖的紅燈,責任不在自己,不能算作自己違章。“違章的照片我沒看,我估計可能照片上顯示不到交警在指揮,所以被記錄下當成了違章。但就算照片上顯示不出來,同一時間闖紅燈的車不只一輛,執(zhí)勤交警也應該記得。其實罰款倒是小事兒,關鍵是扣分,我之前已經(jīng)有一次6分的違章了,如果這次違章也算上的話,分就扣沒了,希望交警部門能消除違章。”
當日下午,記者聯(lián)系到市交警支隊,相關工作人員表示,經(jīng)過查詢系統(tǒng)發(fā)現(xiàn),張先生的車輛確實在12月6日有闖紅燈的違章,從照片上看,交警距離較遠,可能工作人員檢錄違章時沒有仔細分辨,出現(xiàn)了失誤。“這種情況一般不會被錄入到違章系統(tǒng)中,車主可以攜帶行車證、駕駛證等證件,到所屬交警大隊違法處理辦公室提出復議,經(jīng)查實后會消除該違章。”工作人員稱。
在路口遇有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一致時,究竟該聽誰的呢?交警表示,根據(jù)交通法規(guī)規(guī)定,車輛、行人應當按照交通信號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現(xiàn)場指揮時,應當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揮通行;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上,應當在確保安全、暢通的原則下通行。也就是說,在路口遇有交通信號燈和交通警察指揮不一致時,應按照交通警察指揮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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