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即墨市制定《關(guān)于促進房地產(chǎn)市場持續(xù)健康平穩(wěn)發(fā)展的實施意見》,即墨市財政將對購房者予以補貼。從《意見》出臺之日起到今年年底前,在即墨首次購新建商品房的市民,每平方米可領(lǐng)取補貼50到200元。對購房者給予財政補貼的政策,至少已在山東省三個城市落地。除即墨市外,鄒城、壽光兩地已經(jīng)進入實施階段。
表面上看,這樣的激勵政策可以減少商品房庫存壓力,也可以為買房者減負。但是政府出臺政策激勵買房要依法進行,不能違背社會公平,傷害百姓的感情,演變成超國民待遇。
從本質(zhì)上講,財政資金應該為公共事務服務,為廣大納稅人辦事。完善公共服務項目,增加公共服務品質(zhì)、數(shù)量,提高公共服務品質(zhì),體恤弱勢群體,才是公共財政的正解。政府拿財政資金補貼首次買新建商品房的市民,對其他購房人并不公平,對不買房或買不起房的人造成歧視。政府慷財政之慨,針對特定群體發(fā)放購房補貼,違背了社會財富的二次分配原則。
在樓市供過于求、充滿庫存壓力的當下,政府督促開發(fā)商還原房價成本,降價促銷,才是樓市化庫存的關(guān)鍵。總而言之,政府選擇性出臺購房補貼政策,既存在濫用財政資金的問題,也難逃托市嫌疑。葉祝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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