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新房過程中,之所以能遇到“陷阱”,這跟我們這些年房地產快速發(fā)展有關。對于開發(fā)商來說,目標就是把房子賣出去,所謂的“陷阱”,不過是他們經過千錘百煉的話術和套路,讓我們購房者就范,對于外行人,也確實比較容易中招,吃了虧還有苦說不出,即使打官司多半也不能得到支持。
先來了解一下房地產銷售們的套路
1.盡量不書面承諾。新廣告法約束開發(fā)商不得虛假宣傳,否則不但開發(fā)商要受行政處罰,還要向購房者賠償損失。所以,在銷售過程中,銷售顧問會把樓盤的優(yōu)勢說得天花亂墜,沒有的東西說成規(guī)劃預期,但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就是沒有這些內容。究其原因就是避免未來承擔責任,同時又可達到現場逼定的目的。
2.銷售指標壓力大,過一天算一天。從事房地產銷售的工作人員工作壓力大,早出晚歸。因為每一個銷售人員每一天都有銷售指標任務,比如每天要電話多少客戶、要接待多少客戶,要認購幾組客戶。房地產企業(yè)一般實行某位淘汰,所以,這個崗位的人員流動性特別大。說不定銷售人員今天在這里上班,明天可能就離職了。那么,這些房產銷售人員為了完成銷售任務,所做的口頭許諾也就真真假假,沒有任何約束。
3.發(fā)現客戶不足,只公開推部分房源。新房無論是首推還是加推,都需要對社會進行大量宣傳,我們經??梢栽诘罔F、公交車、城市的各個角落看到賣房宣傳標語,這些都是在為房源推出做準備。臨近開盤前幾天,當發(fā)現蓄水客戶不足,購房意向客戶遠低于房源,他們就可能減少本次加推樓棟數。以前計劃加推兩棟的,現在改為加推一棟,甚至一個單元,這樣的話,即使賣出去30-40套房子,他也可以對外宣稱去化8成、9成,甚至說售罄,因為這個分母變成了僅僅一個單元。
4.通過“銷控”,制造房源緊張氛圍。到售樓處,售樓小姐一般會給你介紹有哪些房源可售,在售樓大廳,你可以看到一張公開的大表,主要顯示各樓層房源的去化情況,如果被賣掉,就會貼出“已售”字樣。秘密就在這里,由于這個銷控是由銷售商自己掌控的,他們說哪套賣完了就貼個“已售”,對于我們這些首次到售樓處買房的小白來說,深信不疑就上套了。一般說來,他們會把好樓層房源保留起來,而倒逼你去選擇有缺陷或者相對不好的房源,最終達到所有房源都去化的目的。
5.部分房源要么“工抵”,要么賣給企業(yè)。不少樓盤,終究有一些房源實在賣不出去,但長期放著又占用資金成本。所以,對于一些剩下來的房源,要么抵給工程方,要么低價賣給企業(yè),這也是我們經??吹讲簧倨髽I(yè)積累了不少房源現象的原因之一。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不好銷售的房源就直接抵押給銀行,可售房源就去化掉了。
6.通過與房產中介代理機構聯合炒作。市面上隨處可見“一萬抵三萬,兩萬抵五萬”的各種宣傳標語。事實上,這些都是開發(fā)商與中介聯合炒作的手段。開發(fā)商把房源放給中介代理機構,房產代理機構在底價基礎上進行了較大幅度上浮,一些旅游產品甚至有30-50%的上浮。此時,對于購房者來說,面臨兩種選擇,要么上中介的套,要么逼著去開發(fā)商那里去買所謂的“便宜”房。
7.“房托”已成為一種業(yè)余職業(yè)。在開盤時出現的房托主要來自三類人:一類是開發(fā)商自己員工請來的親戚朋友;二類是平時發(fā)宣傳單頁的“小蜜蜂”臨時客串;三類是我們常說的一天200元的臨時“演員”。請來的這些演員不僅是露個面就了事,現在也是越來越專業(yè),他們在現場還跟客戶攀談,讓真正的購房者更加深信不疑。如果這些所謂的“房托”能夠上演“搶房”摩擦事件,那么更是一條博人眼球的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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