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調控”之后,北京首現(xiàn)因退房引發(fā)的大規(guī)模糾紛。
10月2日交定金,10月7日咨詢銀行得知無法貸款,購房者卻被開發(fā)商告知不能退回定金。近日,多起類似糾紛在北京燕郊一樓盤的出現(xiàn)。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調查后發(fā)現(xiàn)的,實行“限貸令”后,北京燕郊樓盤“上上城(資料、論壇)”仍然對非本地的潛在購房者宣稱可辦理50%的首付,一些因此已交定金或簽了約的購房者突然被告知無法正常辦理貸款,致使合同無法正常執(zhí)行。開發(fā)商拒絕退還定金,甚至要求對方承擔房價20%的巨額違約金。
有購房者認為,開發(fā)商在合同中早已設下陷阱,涉嫌欺詐銷售。開發(fā)商拒絕了《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的采訪。不論事件的真相如何,新政啟動與消費者交納定金的“時間差”,注定會造成一波因不能貸款或不能備案而引起的退房潮。
購房者“喊冤”
因資金有限,張光(化名)看中了地處燕郊、房價8000元/平方米左右的上上城第二季。
交了1萬元定金,選中了一套總價80萬元的房子,張光計劃貸款40萬元。張光不是本地人,也不能提供當?shù)匾荒暌陨霞{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的繳納證明。對方跟他說,10月8號之前,買該樓盤的房子不需要完稅證明和社保證明,公司可以幫他在當?shù)刂袊y行辦理房貸。
張光不放心,去當?shù)馗縻y行的詢問,皆被告知:像他這種情況,已暫停辦理房貸。他決定退房。但開發(fā)商根據(jù)認購書的協(xié)議不予退還定金。
張光認為,“對方欺騙在先,現(xiàn)在房貸不能辦理,認購書上卻早已設下陷阱,認定定金不能退。”
同為該樓盤的購房者的王小姐于8月28日看中了上上城第二季一套總價58萬元的房子,因為聽信了銷售人員“我們在當?shù)剞r(nóng)村信用社還有30%首付的名額”的說法,當天簽了購房合同,交了首付。第二天她到當?shù)剞r(nóng)村信用社辦理了貸款手續(xù)。
10月4日,上上城第二季銷售人員通知她說,貸款沒有批下來,要求她補交20%的首付。王小姐提出退房,對方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