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年伊始,一則消息引發(fā)軒然大波:廣東中山市將商品房限價從每平方米5800元上調至6590元,作為今年以來全國首個放松限價令的城市,中山此舉引發(fā)了廣泛的猜測和質疑:是否為變相放松房價調控政策?是否會引起其他城市效仿從而產生連鎖效應?“新華視點”記者赴中山實地探訪并了解各方人士對中山市此舉的解讀。
限價令放松引發(fā)多重質疑
中山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向記者證實,從1月22日開始,中山市住房限價已由去年的每平方米5800元上調至6590元,在這個標準之下成交的商品房均可正常進行網上備案。
記者了解到,早在去年11月10日,中山市出臺“限價令”時,就設定了截止日期為當年年底,當時就有公眾質疑這個有效期不到兩個月的限價令的真實意圖。
此次提高限價,中山市有關政府部門既沒下發(fā)文件,也沒有在媒體上公布,只是在春節(jié)假期的第一天實際開始執(zhí)行新標準。當?shù)夭簧偃罕姸颊J為,這種提高限價的時間和方式令人感到蹊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受訪者說:“本應讓群眾廣為知曉的事情,政府部門卻如此低調行事,是不是心虛呢?”對此,中山市住建局住房發(fā)展與房地產市場監(jiān)管科科長黃民強說:“是因為春節(jié)假期的原因,大家沒關注到,再加上目前中央、省里還沒有出臺新的調控指標,中山市未來可能還會進一步調整,所以才沒有明確發(fā)文。”
為什么調高限價的幅度剛好是11%,這個幅度是否合適?據(jù)中山市有關部門解釋,剛剛在年初中山市人代會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中山市GDP增長目標為11%,因此,按照“商品房價格漲幅低于GDP增幅”的原則,確立了新的限價增長幅度為不超過11%。業(yè)內人士分析指出,中山在“原則”內最大可能地提高了限價。而且,這一增長水平是建立在中山市去年一手住宅實際成交均價,即每平方米5936元的基礎上,并不是以舊的限價為基礎,如果按照后者為基礎,則新的限價增長已經超過11%。
部分關注房地產市場的專家對調高限價的基礎是否合適也提出了疑問。暨南大學管理學院教授胡剛說:“中山市去年實施限價令僅僅一個多月,有關政府部門是否認為這一房價水平已經達到了完全合理的水平?在這樣的房價基礎上再提高限價是否合理呢?”對此,黃民強并未直接回應,只是稱,2011年,中山市房價最終同比增長12.56%,低于當年GDP的增速,實現(xiàn)了調控目標。
記者了解到,中山的房價在珠三角地區(qū)相對來說不算太高。然而,專家指出,確定房價是否合理,國際上有不少通用的衡量辦法,如房價與居民的收入比、租售比等等,此外,一個地區(qū)的房價是否被當?shù)鼐用裾J可,也是一個重要的考量因素。中山有關部門應該在科學衡量的基礎上確定一個合理的房價水平,而不是拍腦門決策,還要把確定的方法和過程公之于眾,在這個合理的房價基礎上再來談漲幅的控制,這樣才能讓人信服,公眾也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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