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大姐今年52歲,原是鄞州區(qū)某村的村民。丈夫早逝,留給她幾間村屋。多年來,她一直沒有再嫁。
前兩年,村里搞市政拆遷,陳大姐運氣好,幾間屋子都在拆遷范圍內,賠了兩套學區(qū)房和一些拆遷賠款。
不僅如此,陳大姐還遇到了久違的愛情。同村的男子阿江,比陳大姐小8歲,向陳大姐展開了猛烈的攻勢。
陳大姐很快淪陷,去年10月,兩人開始同居。
今年年初,阿江對陳大姐說,朋友那有個1000多萬的“大項目”,一個月就會有20、30萬的收益,而且本金不久后就可以歸還。
陳大姐對阿江百般信任,當即拿出房產,跟著阿江一起到銀行做抵押。
很快,阿江就以“男人出去闖蕩”離開了,一個月后,陳大姐就再也找不到阿江了。
突然有一天,陳大姐從阿江的親戚那聽說,阿江因詐騙罪被公安局抓走了。而由于許久沒去還貸,陳大姐很快被貸款的銀行告上了法院。
原來,一切都是阿江的陰謀,他卷走了陳大姐以房屋做抵押的所有貸款。
上個月,江東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法院認為,由于陳大姐自愿簽署了銀行的相關合同,且一直未還貸本息,構成違約。
近日,判決生效。銀行本金加利息共200多萬,陳大姐不得不將僅有的兩套拆遷房掛牌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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