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房貸成就了房價,也誤導了房地產的發(fā)展方向——理財主義者利用它瘋狂哄抬房價,實用主義者則因此不得不貸款而使得生活舉步維艱。
不得不說,房貸是把雙刃劍,正確的看待和使用它才能讓其發(fā)揮出最大的作用。盡管現在屬于“全民皆貸款”的時代,但是對于絕大多數老百姓來說,這么大的“花錢項目”一輩子也就這一次了,所以經常是業(yè)務員怎么說就怎么做,絲毫沒有主觀的判斷意識,經常被牽著鼻子走。
現在幾乎大部分的家庭買房,都會選擇貸款的方式。而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房價太高,自己沒有辦法一次性拿出這么多錢,另一方面則是貸款買房比全款買房所帶給家庭的經濟壓力要小上許多。
同時,房屋貸款的償還也是一個長期性的過程,有5年、10年、20年和30年來選擇。
就拿100萬房貸30年舉例,基準利率設定為4.9%。采用等額本息法,每月固定還款5307元,30年累計還款191萬元,其中利息為91萬元。
采用等額本金法,每月固定還本金2777元,利息是不斷減少的,第一個月利息4083元,第一個月應還6861元,之后金額逐月減少。30年累計還款173萬元。一對比,等額本息可要多給銀行20萬!
表面上看數字的話,的確是這樣,但我們還得考慮另外一個重要因素,即通貨膨脹。隨著時間的推移,錢的購買力是下降的,我們欠銀行的錢相當于在縮水。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房貸的壓力是逐年遞減的。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房貸并非越短越好。
對于投資房產的人而言,全款購房將是最佳選擇,這樣可以做到利益最大化,不過有一個前提那就是房價還在上漲,如果房價下跌,那投資房產的人那可能就會虧本了,而對于按揭買房者而言,選擇還款期限在小編看來既不是“越長越好”,也不是“越短越好”,而是在自己能力范圍之內,選擇合適的還款期限,不過如果說有更好的投資渠道的話,而且能獲得的收益高于利息支出的話,那自然在選擇還款期限的時候是“越長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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