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媒體報道,重慶將從下月起對主城區(qū)內符合要求的存量商品住宅征收個人住房房產稅,稅率在0.5%-1.2%之間。著手落實存量房產稅的征收,彰顯了重慶通過保有稅打擊樓市投機的決心,也給全國提供了一個參考樣本。
房產稅調控樓市的路徑,主要是通過提高所有者的持有成本來打擊炒房行為,進而戳破樓市泡沫、向市場釋放出閑置房源,最終優(yōu)化樓市供求結構、并引導房價回歸理性,這種市場化思維正在被國內所借鑒。需要提及的是,由于房產稅征收需要對相關信息進行全面統(tǒng)計,且目前缺乏代征代繳機制,這給征稅工作帶來了較多不便。事實上,重慶市早在1月份公布的《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產稅征收管理實施細則》中就明確過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yè)、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試點實踐表明,對存量住房征收房產稅并非易事,需要以大量準備工作為前提。重慶市就是在對主城區(qū)1月28日前取得產權的獨棟別墅進行核查登記、對1月28日前簽訂合同但未辦證的存量獨棟別墅進行調查核實和跟蹤管理的基礎上,才于新政宣布8個月后正式落實存量住房房產稅征收工作的。
應當看到的是,只有將所有商品房保有者都納入房產稅征收對象,其震懾力才可能有效彰顯。美國等國家在房產稅征收中就秉持了“只要是有房產者,就必須按規(guī)定稅率納稅”的原則,稅率也設定為房屋產值1.5%-3%的“高標準”。相形之下,當下上海與重慶兩個試點分別體現(xiàn)了“豪宅稅”與“新房稅”的特點,且稅率設定也較低,這在一定程度上“鈍化”了房產稅的鋒芒。
此外,房產稅的全面推進,難免會與既有稅種重復,例如,在購買商品房時,產權承受人往往需承擔契稅,契稅也是因擁有土地、房屋等產權而繳納的稅種,雖然與房產稅在保有期間持續(xù)繳納方式不同,是一次性結清,但兩者皆因擁有產權而來,理應考慮在房產稅全面推進的同時進行整合。
稅收制度的生命力在于集合民間財力進行公共產品建設,最終達到提高社會整體福利的目的。在美國等西方發(fā)達國家,雖然房產稅稅率較高且全面征繳,但收入流向明晰,且基本用于服務民生用途。而且,美國政府的所有支出全部有非常清楚的記錄,老百姓可以隨時上網查詢。然而,我國房產稅試點實施已有8個月左右的時間,稅收入庫金額雖偶有媒體披露,但其流向卻鮮有途徑查明,以至于房產稅被單方面誤讀為抑制房價的懲戒性稅收,而其反哺民生的具體方向卻遲遲沒有明確。以此觀之,房產稅全面推廣須先獲得納稅人支持,讓稅收切實應用于民生服務,并誠懇地接受民意監(jiān)督,才有可能得到公眾的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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